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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放弃单招录取的注意事项

作者:招生就业处 更新日期:2013-05-01 点击次数:
[i=s] 本帖最后由 招生就业处 于 2013-5-1 21:36 编辑 [/i]

申请放弃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8日16:00分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传真:028-84809675)。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书面申请格式要求:请在一张A4复印纸的上半部分复印本人的身份证(双面),下半部分亲笔书写《放弃单招录取申请书》,要求写明考生姓名、考生号及放弃录取的原因。考生本人和家长必须在落款处签名。

请各位申请放弃的考生在5月8日16:00分之前来电确认我们是否收到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