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

旧站资料
国防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旧站资料 - 学生工作 - 学生工作部

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作者:xsgzb 更新日期:2012-06-02 点击次数:

各系:

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预征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帮助我校毕业生了解、掌握应征入伍的相关信息和政策,学生工作部将举办宣传咨询活动,现将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4月20日-7月20日期间,符合征集条件的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http://zbbm.chsi.cn),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申请表》,交学生工作部办理相关手续。各系要认真组织和指导毕业生完成预征报名工作。

二、2010级学生预征报名时间是:2012.5.17——2012.10.31

三、今年国家对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政策进行了完善,入伍大学生可享受五方面的优惠政策。一是优先征集。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时,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二是优待政策。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三是选用培养。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条件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在报考军校方面,专科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进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高校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选。四是考试升学。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三年内参加硕士生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五是就业服务。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四、各系报名人数:飞行器系59人,电子系31人,管理系31人,计科系15人,汽车系36人,数码艺术系15人,中专部五年高职10人。

五、请各系将本通知精神迅速通知到各毕业班和翌年毕业班。

特此通知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附件: 120602213696d029174e662d6f.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