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流程,提升二级学院就业干事业务能力,4月22日下午,学校就业处在劝学楼南201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5届毕业生三级就业核查工作专项业务培训会”。全校各二级学院就业干事、就业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就业处副处长杜俊鹏主持会议,就业处老师刘鹓负责开展培训。
一、培训目的与重点
杜俊鹏副处长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本次培训旨在通过“讲政策、教方法、明流程”,帮助各学院就业干事掌握三级核查标准与操作规范,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可追溯。他强调,就业数据质量是学校服务社会的重要体现,必须杜绝“虚假签约”“数据注水”等违规行为,严守教育部“四不准”底线。
二、业务培训核心内容
1. 全国就业系统操作演示
就业处刘鹓老师现场演示“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操作流程,重点讲解数据录入、异常数据筛查(如“离职率异常”“单位信息不全”)及动态预警处理方式。
针对系统常见问题(如单位名称不同但联系方式相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错误、单位性质错误等)进行案例分析,指导就业干事快速修正数据。
2. 三级核查实务指导
学校层面:就业处将随机抽取10%的就业数据,重点核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材料真实性,并通过电话回访核验。
学院层面:要求就业干事按“专业—班级—学生”分层建立核查台账,重点审核劳动合同公章清晰度、签约日期逻辑性及单位变更记录。
班级层面:辅导员需通过“电话+微信”双渠道联系毕业生,逐人确认就业单位、岗位及薪资信息,同步更新联系方式。
3. 材料审核规范与风险点
明确就业三方协议、劳动合同、自主创业证明等材料的审核标准,例如:
(1)就业三方协议、劳动合同需包含单位公章或人事行政章,单位负责人、毕业生签名等;
(2)自主创业的学生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佐证材料。
(3)列举“虚假就业”典型案例(如单位不存在、学生未实际入职),强调违规后果及责任追究。
4. 问题反馈与整改流程
(1)建立“问题数据24小时反馈机制”,要求各学院每日汇总核查问题,提交至就业处统一协调处理。
(2)针对争议数据(如毕业生集中小微企业扎堆就业、公司公章模糊不清等),提交至就业处统一协调处理。
(3)发现疑似“虚假就业”“数据造假”等严重违规行为,需第一时间电话报备就业处,同步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就业处当日启动复核。